各设区市广播电视局、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:
根据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、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(总局令第34号)等规定,现将2008年度业绩审核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(甲种)》机构合格名单(1家)

二、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机构合格名单(29家)

三、2008年度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不合格单位(3家)
1、江西省萍乡市星宇传媒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2、赣州洋洋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3、江西华闻影视制作有限公司
上述情况我们将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示。请年检合格机构接通知后于5月30日前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社会管理处办理许可证换证手续。